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印发的《云南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和临沧市文旅等部门相关要求,近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了“非遗工坊”审核认定工作,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非遗项目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申请,对照认定标准要求,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将“翁达藤篾鼓凳制作技艺”非遗工坊、“傣族构皮手工造纸”非遗工坊2家单位列入首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非遗工坊名单。现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耿马大街128号
联系人:肖瑶
联系电话:0883-6121253
电子邮箱:gmxwhly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首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非遗工坊名单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
首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非遗工坊名单
序号 |
工坊名称 |
建设主体 |
涉及非遗项目 |
1 |
“翁达藤篾鼓凳”非遗工坊 |
耿马勐撒绍春鼓凳编织厂 |
翁达藤篾鼓凳制作技艺 |
2 |
“傣族构皮手工造纸”非遗工坊 |
临沧孟定芒团傣影手工艺术有限公司 |
傣族构皮手工造纸技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