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乡村地区分户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2-02 11:36 作者:政工办 信息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


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且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需要分户且同一住所内可以层数、房间数进行分割,申请分户的成年人及其家庭具备实际居住的独立房间,且达成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需要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

②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③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

④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⑤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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