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mzzxscjdglj/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烟草专卖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2-26
关于公布《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作者:耿马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 字体:【

《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报告》经县级法规部门审查,认为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举行,程序规范、完备,听证报告合法有效,同意公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听证报告将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布局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请与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报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26日


《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

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提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充分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草拟了《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初稿)》,报临沧市烟草专卖局和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会审后,我局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及相关权益人的意见,于2024年12月18日举行了《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及《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召开。

二、听证会准备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11月20日,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耿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拟定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参加人员

2024年12月6日,根据自愿报名和承办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徐威);2名决策发言人(南如龙、段剑琴);1名听证监察人(俸玉孝);2名听证记录人(樊晓娟、张瑞红);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 23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刘永平),政协委员1名(赵智明),相关部门代表1名(罗东芳),利害关系代表20名(胡威、黄雪林、黄慧、杨颖、杨燕、蔡远林、鲁文富、刘银、戎玉慧、黄杰、徐文惠、刘艳平、朱园园、王小林、马启兵、邓天强、毛海涛、李建荣、刀有明、蒋立均);相关工作人员旁听人8名(张美英、李波、李应芬、王鹏宗、王树德、杨银宇、杨勇、张学应)。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12月6日,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耿马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三、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15时00分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二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参加人

1.听证主持人1人、监察人1人、决策发言人2人、记录人2人,共计6人。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经理徐威同志担任听证主持人;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俸玉孝 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南如龙和段剑琴同志担任决策发言人;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法规员樊晓娟和县烟草专卖局党群工作室张瑞红两名同志担任记录人。

2.听证代表23人

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和承办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具体代表名单如下:

(1)持证户代表 16人

胡 威 卷烟零售户

黄雪林 卷烟零售户

黄 慧 卷烟零售户

杨 颖 卷烟零售户

杨 燕 卷烟零售户

蔡远林 卷烟零售户

鲁文富 卷烟零售户

刘 银 卷烟零售户

戎玉慧 卷烟零售户

黄 杰 卷烟零售户

徐文惠 卷烟零售户

刘艳平 卷烟零售户

朱园园 卷烟零售户

王小林 卷烟零售户

马启兵 卷烟零售户

邓天强 卷烟零售户

(2) 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代表 2名

毛海涛 耿马县个体工商户

李建荣 耿马县个体工商户

(3)消费者代表 2名

刀有明 耿马县贺派乡居民

蒋立均 耿马县耿马镇居民

(4)其他听证代表3名

刘永平 耿马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智明 耿马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罗东芳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监管股股长

出席听证代表23人,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超过听证代表人数的1/3,听证代表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会听证代表的2/3,听证代表人员组成及到会听证代表人数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及《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同时,我局从报名旁听的人员中选取1名卷烟营销工作人员、4名专卖市场管理人员、2名卷烟物流配送人员和1名烟叶生产人员作为旁听人参加听证会。

三、各方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建议

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材料。23位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内容进行了审阅,其中有2位代表就制定的规划内容提出了疑问和意见建议。情况如下:

(一)县政协委员赵智明代表提出对附件三《云南省耿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网格示意图》内容方面的建议,主要是对地名、村落更名建议:第一,附件三第八项勐撒镇-镇区8号网格。包括含丙令村、勐撒镇街道(羊耿线)、草皮街、那美村、那招村区城。“那美村、那招村”,应该更正为:那美组或者那美寨,那召组,并把“招”字。改号召的“召”。因为这两个组都在丙令村的辖区。第二,附件三第九项勐撒镇-周边村落9号网格。包含城子村等12个村社区中“芒见村”应改为“芒见组”因为芒见只是"箐门口村"行政区域内的一个村组。

(二)卷烟零售户代表鲁文富对合理布局规划内容方面提出疑问:对于当前自然村还没有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区域,要怎么处理,是否受网格容量的控制?

(三)卷烟零售户代表鲁文富对附件五《云南省耿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制度》内容方面提出疑问:排队轮候的具体情况怎么公布出来给大众知晓?

四、决策发言人陈述理由及依据

(一)针对听证代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我局通过评议研究,对赵智明代表提出两条建议予采纳。故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附件二地点名称描述进行更正。

(二)针对卷烟零售户鲁文富提出的疑问,第一,对于当前自然村还没有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区域,要怎么处理,是否受网格容量的控制,我局陈述为没有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同样受最小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如当前最小单元网格没有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有申请户提出申请的,符合新的规划标准的,可以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第二,对于排队轮候的具体情况怎么公布出来给大众知晓,我局陈述为按照近几年咨询登记拟从事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申请人重新填报《云南省耿马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申请表》确认排队轮候,排队轮候情况将公布在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下一步如有排队轮候系统,将以系统登记,等待系统推送排队轮候信息。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参加听证会的23位代表的观点鲜明、问题明确,并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内容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零售点合理布局关系到各方利益,特别事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是关注民生及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的具体体现。同时,还为广大持证零售户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合理布局零售点,有利于我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利于烟草专卖局对卷烟零售户的管理与服务,更有利于维护国家、消费者、持证户三方利益。

23位代表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内容无意见。对赵智明代表提出的两条建议,耿马县烟草专卖局给予采纳,并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