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0 04:42 作者:县财政局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29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耿马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聚焦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透明度,更好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1.债务信息公开。我局已将当年政府债务余额、限额和举借偿还情况编入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在20工作日内随同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县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透明度,加强公众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力度,有效杜绝违规、违法、超限额举债,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2.预算公开情况。以县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要求各部门在年初预算批复下达后二十日内,自行在云南省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平台和县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上公开发布。我县共有一级预算单位63家,较2021年无变动,截至2月28日已全部实行部门预算公开,占同级人大审批部门预算单位的100%;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增加了二级预算单位公开,共有二级预算单位61家,截至3月14日已全部实行部门预算公开。

3.决算公开情况。以县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要求各部门在财政批复下达二十日内,下属单位在主管部门批复十五日内在县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及”云南省预决算监督”平台上公开。我县纳入部门决算的预算单位共有115家,其中:一级预算单位共65家(含一家差额单位),二级预算单位50家。与2020年对比,一级预算单位无变动,二级预算单位新增1家(耿马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截至2022年10月21日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公开,占县财政批复部门决算单位的100%;二级预算单位也已全部公开,占主管部门批复部门决算单位的100%。

4.涉农业整合资金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34条涉农资金相关文件,公开内容包括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衔接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5.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公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发〔2022〕7号)和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耿马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耿财监〔2022〕2号),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上抽取2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2022年度我县会计信息检查对象,并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检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市县级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监管工作,制定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工作方案,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对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2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国家协同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1户进行联合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并将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共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审批7户,共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7本,并向社会作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办理。

(三)政策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在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二是加大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力度,依法落实采购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公告数量38条、采购公告数量35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数量214条,采购文件公开数量28条、采购合同公开数量162条。相关政策均通过微信工作群、办公区域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进行公开发布,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四)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并及时公开。二是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同时定期开展隐私排查并跟踪反馈整改情况,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平台信息监督管理,不断拓宽渠道,创新管理形式。二是提高主动性与积极性,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三是定期开展政务信息自检自查活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六)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予以及时督促整改,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重点领域公开范围不够广、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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