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0:05 作者:县公安局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9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严格落实202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耿马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和惠民利民举措,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公安局依托“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其中新闻快讯5条、通知公告4条、重点信息领域公开30条、财政预决算5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专题1条;通过耿马警事“两微一头条”警务新媒体上发布图文、漫画、短视频等新媒体信息1400余篇,被中央级媒体采用85条,省级媒体采用174条,市级媒体采用293条;其中阅读量100万+1条,阅读量30万+1条,10万+1条,总阅读量达400余万次,各平台粉丝量稳步增长,推广的内容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县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警务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坚决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三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平安建设”“百日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所期所盼,在县公安局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县公安局专栏的栏目审核发布和信息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2023年,未发生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隐私情况,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有力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4.75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当事人主动撤回2件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审核力度和细致程度不够,审核规范用词用语方面有待加强。三是系统管理能力不强,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县公安局开展了自检自查,并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就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拓展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提高广大公安宣传员防错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从源头上降低出错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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