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gmzzxgaj/2022-00000
发布机构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2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涉密,按照保密规定不公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力重大风险防控,致力实现护航发展高质量。一是强化维稳,二是强化网络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未发现涉及网上谣言和有害信息及舆情炒作。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

2聚力从严治警要求,致力实现队伍管理高质量。一是聚焦教育整顿,高举建警旗帜。以队伍教育整顿为龙头,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选好配强领导干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党委充分酝酿和讨论,集体决定,切实加大年轻干部任用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干部优势和特长三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激发全警战斗力四是狠抓爱警暖警措施落实,提升民警获得感幸福感。

3聚力疫情防控常态化,致力实现治安防控高质量。一是坚决扛牢为国守边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好守护神圣国土的职责使命,切实筑牢耿马边境安全屏障。二是进一步织密边境查缉管控网络。严格落实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每天不定点、不定时开展流动查缉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坚决守住耿马不发生本土病例的底线三是强化人员源头管控。

4聚力强边固防工作,致力实现边境整治高质量。一是认真开展隐患漏洞排查整改。按照“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同抓强边固防,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共查隐患漏洞”的指示精神三是全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

5聚力公安主业攻坚,致力实现平安建设高质量。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二是深化治安打击整治。三狠抓经济犯罪工作。四稳步推进出入境管理工作五是有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六是强化监所管理工作。加强森警工作,全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6聚力基础设施建设,致力实现固本强基高质量。一是完成孟定所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勐撒、城区、孟定执法办案区改造工作;三镇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进行改造;四完成县局会议系统安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编制涉密,按照保密规定不公开。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44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9.71万元,占总收入的96.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4.27万元,占总收入的3.75%。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1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7.19万元,占总收入的95.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2.48万元,占总收入的4.45%。2021年比2020年收入减少2975.69万元,下降23.9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项目资金被财政作为存量资金收回1049.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0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6.19万元,占总支出的43.7%;项目支出8,446.32万元,占总支出的5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9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4.04万元,占总支出的72.29%;项目支出3,351.97万元,占总支出的27.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比2020年支出增加2906.5万元,增长24.03%,主要增加原因为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3753.6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6.19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44.04万元,减少支出为2187.85万元,下降25.02%,主要原因为将辅警工资从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减少1050.25万元,边防辅警工资675.51万元,养老保险284.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1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6.32万元。2020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1.9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支出5094.35万元,增长150.98%,主要增加原因为(1)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3703.66万元,(2)辅警工资从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1050.2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进行治安管理工作;(2)打击刑事犯罪活动;(3)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4)提升我局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全县平安城市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6.9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690.31万元,增23.08%主要原因为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3703.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21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替代种植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37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5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78.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95.12%;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日常公务活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开展工作调研等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02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84万元,2021年比2020增加93.18万元,增长20.85%,增加主要原因为办公费人均标准增加及支出2020年12月份追加办公费43.1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3591.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7.49万元,固定资产1355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91.81万元,无形资产592.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5.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591.98

5557.49

13550.43

8720.46

612.6


4217.37


3891.81

592.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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