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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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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zzxhpxrmzf/2022-00002
发布机构
贺派乡政府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29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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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勇于担当作为,疫情防控精准有效。一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防控机制,严格按照“内防反弹、外防输入”总体防控方略,切实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责任,常态化推进防控工作;二是严防卡点车辆及人员出入,做到“三个必查”“四个严查”“五个一律”“六个必须”为筑牢新冠肺炎防控打下坚强堡垒,打好抗疫工作的人民战争,切实把疫情挡在门外;三是落实疫苗接种任务。动员群众积极接种疫苗,明确包保责任,适时开设接种台,按疫苗接种时限完成接种任务,截至目前,辖区适宜接种人群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10885人,其中:18岁以上9874人,15—17岁391人,12—14岁620人;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10797人,未满21天待接种第二剂的4人,超21天未接种的84人;第三剂完成接种90人;我乡将尽快组织动员适宜人群尽快完成接种,特别是未接种第二剂及符合接种第三剂人员。

2、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发展产业,稳定增收。大力发展甘蔗、烤烟、金丝凤梨、中药材、畜牧业等产业,2020—2021榨季全乡甘蔗入榨28万吨,实现产值12141万元;完成烤烟合同种植面积2100亩,产量5500担,实现产值800万;扎实推进“三农”工作,粮食产量达7913吨,实现人均有粮419公斤,种植中药材2500亩、草果530亩、魔芋650亩、金丝凤梨4500亩,水晶豌豆200亩。2021年全乡大牲畜存栏5556头,生猪存栏12195头,羊存栏235只,禽类存栏59692只。全年大牲畜出栏3412头,生猪出栏14216头,羊出栏148只,禽类出栏65984只。全年累计肉类总产1323.392吨(牛肉368.496吨、猪肉852.96吨、羊肉2.96吨、禽肉98.976吨),禽蛋4.5吨,畜牧业总产值5165.244万元。二是鼓励务工,扩大收入。扎实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21年开展技术培训19期963人次;有序组织6873人外出务工。三是有效监测,防止返贫。推行社会救助业务网上申请办理宣传工作,推进办事材料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减少办事材料提交,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乡村面貌。有序推进班卖村4780亩土地整形提质增效项目,目前完成土地平整3585亩,建设灌溉与排水沟渠36.8km,田间道路路基开挖31.2km;扎实抓好芒款大沟、那雨箐输水渠等水利灌溉沟渠的常规维修工作;实施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做好零公里至回株桥绿化亮化日常管护工作;瑞孟高速公路贺派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紧扣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目标,开展20余次红色主题公益卫生活动,规范沿街商铺经营和交通秩序,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16户,整治车辆乱停乱放300余次,街道治理逐步规范。

4、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巩固率99.8%。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服务机构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全乡群众医疗卫生得到了极大改善。坚持安全生产月排查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更加全面。致力于平安贺派建设,积极创建无毒乡镇,大力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反电信诈骗活动,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多种形式宣传防诈骗知识,群众防诈骗意识不断提高。持续实行领导班子接访制度,推广“枫桥经验”,及时接待来访群众,并建立信访矛盾周排查制度。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9件,调处3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基层党建综合办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财政所

7.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8.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9.水务服务中心

10.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1.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其中有一人不占编),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5.74万元,占总收入的79.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5.89万元,占总收入的20.55%。与上年对比减少1726.47万元,减幅49.92%,减少原因为项目在2020年基本完工,人居环境项目等资金已基本兑付完毕,人居环境项目等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89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53.31万元,占总支出的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4.4万元,增长6.29%,原因是本年提拔组织委员,人员变动频繁,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89.34万元,减少88.58%,原因为本年项目支出减少,部分项目尚未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3.89万元。增加104.4万元,增长6.29%,原因是本年提拔组织委员,人员变动频繁,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1万元。减少1189.34万元,减少88.58%,原因为本年项目支出减少,部分项目尚未完工。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耿财预发〔2021〕1号贺派乡泽安新村召开全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现场会筹备专项资金30.2万元;2.耿财预发〔2019〕1号班卖、帮美基础建设资金10.17万元;3.耿财行〔2021〕12号村(社区)“好支书”市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0.6万元;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56.13万元;5.耿财预发〔2021〕1号贺派乡7个专项行动专项资金10万元;6.耿财农〔2020〕82号2020年美丽乡村奖补项目专项资金4万元;7.耿财农〔2021〕73万元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8.临财资发〔2020〕51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21万元;9.耿财农〔2021〕2号贺派乡2020至2021年冬春救助专项资金20万元;10.耿财农〔2021〕43号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专项资金2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18%。上年对比减少1114.02万元,减少43.59%。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文化体育类事业人员基本 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类)支出6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

5.节能环保(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例如: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创文创卫工作等;

6.城乡社区(类)支出4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7.农林水(类)支出23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理。

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4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57.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运行费用增加原因为车辆购买年限长,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增大,本年开展乡村振兴和换届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3万元,增长1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6.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占42.73%;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占5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级有关单位到贺派乡开展调研、人口普查业务指导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6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1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5万元,下降2.9%。原因为本年度出差少,办公用品添置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资产总额357.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83万元,固定资产234.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54.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21万元,资金已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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