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000
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本单位核定 行政编制81人,年末实有人数40人,拨款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是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是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耿马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六个耿马”建设新征程、开创耿马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六个耿马”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1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风室、案管室、案审室、信息技术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及下设15个纪检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纪委监委核定行政编制76人,工勤编制5人,2018年末实有人员4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18年总收入合计为9450708.37元;其中财政拨款9450708.37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5.52%,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及办案力度加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委2018年总支出为9062426.72元,基本支出数为8583139.52元,占总支出的94.71%,比上年同期增2.81%。项目支出数为479287.2元,占总支出的5.29%,比上年同期减14.23%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数为8583139.52元,占总支出的94.71%,比上年同期增2.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支出占总支出的7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14.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287.2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微电影拍摄、巡察工作、民生资金电子平台、纪委全会、监察体制改革及留置场所改造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收入为9450708.37元,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增加25.52%,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2018年我单位总支出为9062426.72元,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增加17.76%,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318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5%,比上年同期增27.5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87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比上年同期减3.55%。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等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6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比上年同期增28.06%。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537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比上年同期增9.2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460.28元,完成预算的8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377.28元,完成预算的15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83元,完成预算的35.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322.72元,下降1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377.28元,比上年增加50.62%;增加开支的原因是车辆老化及办案力度增大(修车、办案出差燃料费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917元,下降35.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77.28元,占73.80%;公务接待费支出32083元,占26.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77.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377.2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实有车辆4辆)主要用于办案、巡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08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083元(其中:接待费支出32083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件案查办调查取证工作招待及少量的上级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纪委监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62426.72元,基本支出数为8583139.52元,占总支出的94.71%,比上年同期增2.81%。项目支出数为479287.2元,占总支出的5.29%,比上年同期减14.23%。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纪委监委资产总额4909151.91元,其中,流动资产2875260.91元,固定资产15720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182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47832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2126元、无形资产增加15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09151.91 |
2875260.91 |
550000 |
461824 |
102206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表20190919104024994.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