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上级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增强救灾综合处理能力;组织核查、评估、掌握和发布灾情,申报、拨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耿马自治县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和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使用;负责军供工作。
5、贯彻执行优抚法规政策,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
6、负责管理县内福利事业工作,组织我县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基金管理工作;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含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9、拟订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指导全县地名工作和门户楼牌管理。
10、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11、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县民政干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承担耿马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担耿马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老龄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负责高龄老人优待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养老服务、基层老龄、老协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老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老龄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老龄工作任务;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有下属股级事业单位7个(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殡仪馆、救助管理站、中心敬老院、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军人服务中心)和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救灾股,优抚安置双拥办、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县老年委员会办公室、殡葬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巩固发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耿马作出新的贡献。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城乡低保管理,严把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三道关口,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大程度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明确各敬老院法人地位,理顺工作机制,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入住率,使农村特困老人住得进、留得住,过得好。
2、加大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力度。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3、健全双拥和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共建活动,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支持国防建设。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维护和更新优抚对象信息。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农村义务兵等各类优待、抚恤和补助资金。加大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开展救助活动。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活动,落实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等各项经费。做好转业士官工作安排的手续办理工作。
4、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注重培育发展新的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完成边界线联检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精准核查工作任务。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老年节慰问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5、完成在建项目(芒洪乡敬老院、耿马县儿童福利院)建设,做好2018年养老服务和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申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42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退休人员 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3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37.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3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37.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7.15万元(本级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37.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3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用于基本支出3037.15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6.55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0.33万元;用于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此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涉及此项。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0.27万元,其中办公费12.75万元,工会经费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它交通补贴17.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portal/fileDir/gmx/old/uploadfile/2018/0208/20180208120010466.xls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