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索引号
gmzzxmzj/2023-00006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2-25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民政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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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审核上报,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耿马自治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有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下属事业单位5,包括: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殡仪馆、救助管理站、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各项要求,做到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质量高、作风实,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突出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突出防控重点,继续对7所养老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加强对机构外供养、托养的孤儿、特困人员及困境儿童、空巢(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及关爱服务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机制完善低保精准施保。加强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认真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全力做实民政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

  3、加快推进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发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合法、规范、高效、便民;继续抓好豪华墓、大碑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绿色殡葬、惠民殡葬,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设耿马县骨灰堂,加速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水平。

  4、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勐撒农场敬老院等养老项目建设。

  5、抓好自身建设。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803813.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803813.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066427.65元,降幅3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沿边居民补助范围减小,预算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803813.07元,其中:本年收入73803813.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803813.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066427.65元,降幅3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沿边居民补助范围减小,预算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803813.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803813.07元,其中:基本支出64516113.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16827.65元,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沿边居民补助范围减小,预算资金减少,造成调;项目支出9287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9600元,降幅11.01%,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908104.2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1877279.36元,主要用于沿边定居边民补助经费、敬老院服务人员经费、民政事务管理经费、春节慰问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离退休622371.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562.24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248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717920元,主要用于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78364.32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服务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福利院自费入住老人生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48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10000元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74200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元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3600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6320元,主要用于“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5694.8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3.49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6506.04元和事业单位医疗184665.8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22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5591.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15363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632元)。

  津贴补贴851868元(其中:基本支出851868元)。

  奖金327604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04元)。

  绩效工资1222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26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1562.24元(其中:基本支出771562.2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71.86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71.8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832.49元(包含:大病医疗保险19220、失业工伤保险17613.49元、残疾人保障金36999元)(其中:基本支出73832.49元)。

  住房公积金325591.2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91.2元)。

  办公费460233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3元,项目支出420000元)。

  水费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元)。

  电费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

  邮电费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元)。

  差旅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

  福利费9900元(其中:基本支出9900元)。

  公务接待费10067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8元)。

  工会经费54265.2元(其中:基本支出54265.2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1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00元)。

  退休费622371.6元(其中:基本支出622371.6)。

  生活补助60607154.48元(其中:基本支出58597254.48、项目支出2009900元)

  救济费6857800元(其中:项目支出68578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67元,较上年减少41元,下降0.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67元,较上年减少41元,下降0.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较上年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公众,发挥最大效益。

  2022年度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重点项目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896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57.72元,5.5%,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配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2362417.59元,其中,流动资产8143191.24元,固定资产1986224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10000元,无形资产46976.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777121.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1796.86元。未处置房屋建筑物;未处置车辆;未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无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4.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5.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6.新增资产配置表: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临民发﹝2009﹞100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临民联发﹝2021﹞12号文件政策内容开展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包括:城市低保金、农村低保金、城市特困供养金、农村特困供养金、城乡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5个项目。

  五、项目实施内容

  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及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其中:低保资金、特困供养金发放采取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以及民政局审批等程序按月按时打卡发放的方式管理运作低保资金根据《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临民发〔202024号)文件从6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提高到4620元/人/年,城市低保提高到690/人/月;特困人员补助金根据《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临民发〔202024号)文件,从6月份开始分散供养提高到897元/月,集中供养提高到997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一档835元/月、二挡418元/月、三挡251元/月,分散供养一档151元/月、二挡88元/月、三挡50元/月;临时救助金发放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社救〔201842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耿政发〔202015号)文采取个人申请、调查核实、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按月批量发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6857800

  七、项目实施计划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办法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为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服务,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切实解决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低保资金、特困供养金发放采取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以及民政局审批等程序按月按时打卡发放的方式管理运作临时救助发放采取个人申请、调查核实、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按月批量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将全部投入并覆盖全县。通过实施救助全面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精准化发展,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我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做到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切实做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进民政领域各项保障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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