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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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zzxmzj/2023-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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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3-0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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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

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审核上报,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有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下属事业单位5个,包括: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县殡仪馆、县救助管理站、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各项要求,做到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质量高、作风实,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突出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突出防控重点,继续对7所养老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加强对机构外供养、托养的孤儿、特困人员及困境儿童、空巢(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及关爱服务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机制,完善低保精准施保。加强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认真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全力做实民政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

   3、加快推进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发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合法、规范、高效、便民;继续抓好豪华墓、大碑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绿色殡葬、惠民殡葬,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设耿马县骨灰堂,加速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水平。

   4、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勐撒农场敬老院等养老项目建设。

   5、抓好自身建设。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740805.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50805.41元,政府性基金517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2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063007.66元,下降66.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沿边居民补助不再纳入我单位预算;二是本年度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620805.41元,其中:本年收入24620805.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50805.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17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9183007.66元,下降66.6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沿边居民补助不再纳入我单位预算;二是本年度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740805.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620805.41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2405.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133707.66元,下降74.6%,主要原因分析:沿边居民补助不再纳入我单位预算造成资金减少;项目支出8238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9300.00元,下降11.3%,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支出;自有资金安排支出,即其他支出1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该笔资金为市民政局拨入我单位的2022年度福彩工作经费及彩票发行经费,将用于福利彩票市场调研及营销宣传计划方案等方面,故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63933.93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失业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64879.44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服务人员经费、民政事务管理经费、春节慰问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离退休687160.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113.9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137.89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50032.8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24800.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717920.00元,主要用于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91151.28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服务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福利院自费入住老人生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48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6320.00元,主要用于“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0143.36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7877.91元和事业单位医疗111249.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31.5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9652.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170000.00元,主要用于耿马县骨灰堂及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1153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16.00元)。

津贴补贴7175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7564.00元)。

奖金2223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32.00元)。

绩效工资11001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172.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3113.92元(其中:基本支出493113.92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127.81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27.81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128.43元(其中:基本支出70128.43元)。

住房公积金319652.64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52.64元)。

办公费5387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5.00元,项目支出500000.00元)。

水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300.00元)。

电费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

邮电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差旅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97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9765.00元)。

福利费8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00.00元)。

工会经费49553.04元(其中:基本支出49553.04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88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0.00元)。

退休费687160.8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60.8元)。

生活补助1357198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3582.88,项目支出2568400.00元)。

救济费32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00元)。

职业年金缴费201137.89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37.89元)。

基础设施建设517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17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765.00元,较上年减少302.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65.00元,较上年减少302.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4次,共计接待118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公众,发挥最大效益。

2023年度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重点项目为“耿马县骨灰堂建设项目”,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以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殡葬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加快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群众丧葬需求,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9853.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12.16元,主要原因分析:全人员较去年减少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3874284.01元,其中,流动资产7973282.41元,固定资产207218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76876.00元,无形资产2285.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1866.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9590.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县骨灰堂建设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耿办发〔201849号文件,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耿马县骨灰堂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耿孟公路10公里处(耿马镇复兴村芒俄组),项目占地约30亩,建设面积3000平米,规划建设骨灰安放位30000个,总投资600万元,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土地报批工作,待土地报批完成后开工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耿马县骨灰堂,占地面积30亩,规划骨灰堂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墓穴位30000个;附属工程包括:公共休息区2亩,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8亩。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48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实施完成,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耿马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是一项惠及耿马县各族人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它的建设必将大大改善耿马县殡葬改革与现行社会风俗习惯的突出矛盾,项目建成后对促进遗体火化,改革传统丧葬方式,更新丧葬观念,推进移风易俗的社会化,树立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都有积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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