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424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服务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IV级)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专利执法、盐业执法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和基本建设股、政策法规稽查股、行政许可监管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质量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股室领导职数13名;全县设置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行政编制26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与“八月回信”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实疫情防控,巩固提升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成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着力防范市场风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积极营造和谐干事的工作环境,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10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年报公示。三是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监管,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四是按时按质完成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五是开展好“四项监测”工作。六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七是加强药品器械及防护品广告监管。八是加强干部职工执法办案培训。九是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十是加强对消费维权投诉调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61人(含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编制0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40763.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40763.1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8564.82元,减幅5.8%,主要原因是2022年安排的项目支出比2021年安排项目支出减少749800元,所以项目支出比2021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40763.19元,其中:本年收入13140763.1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140763.19元(本级财力 13140763.1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8564.82元,减幅5.8%,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对比上年减少236656.62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经费减少;二是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对比上年减少749800元,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安排项目支出1099800元,2022年安排项目支出350000元,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40763.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40763.19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0763.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764.8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98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安排项目支出1099800元,2022年安排项目支出350000元,所以项目支出比2021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2790763.19元,具体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8453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3365.76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1.52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及失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49345.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7533.7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24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468960元,主要用于协管员、信息员工资。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 行政运行8990215.34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689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350000元,具体为:
市场秩序执法支出-160000元。
质量基础支出-20000元。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7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541492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492元)。
津贴补贴3450798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798元)。
奖金1511945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945元)。
绩效工资461880元(其中:基本支出46188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336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365.76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9119.17元(其中:基本支出649119.17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496.62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96.62元)。
住房公积金666896.4元(其中:基本支出666896.4元)。
印刷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办公费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350000)。
电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水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
差旅费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元)。
福利费3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5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
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工会经费11114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49.4元)。
其他交通费用49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0200元)。
生活补助503385.84元(其中:基本支出68985.84元,项目支出434400元)。
退休费884535元(其中:基本支出884535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元,下降7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1次,共计接待约112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且部分接待费用按规由来访单位自行报销,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1年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40%。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推行厉行节约。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884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36.56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5439451.67元,其中,流动资产10688754.71元,固定资产449922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1468.3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074.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8.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0(另文下达):我单位2022年没有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故本表无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无部门政府采购。
4.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5.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
6.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
7.新增资产配置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市县下达市场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县财政每年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不少于人均1元以上。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省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食品专项抽检、临时性和突发性食品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等,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耿马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35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持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协调配合,发挥食安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监管合力。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面, 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将“净餐馆”专项行动与创建卫生城市相结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推进“餐饮安心码”推广使用,推动“净餐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有效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巩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成效,建设餐饮食品安全电子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量化分级”与“明厨亮灶”改造。以学校为重点区域,推进量化分级和相关工作,达到全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100%;继续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点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引导“三小”规范经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通过“三小”备案工作,引导“三小”监管法制化、规范化经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4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