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0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当地实际的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全民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2.承担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做好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及管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传染疫情,在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处理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对辖区内的危急孕产妇实施救护和转诊,做好儿童保健及计划免疫工作,保护好妇女儿童健康。
4.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病人的诊治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引进适宜技术,努力提高诊疗水平。加强院内管理,降低医疗成本,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5.承担辖区内卫生所及医生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卫生所医生培训,积极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好医疗制度。结合县委、县政府创建新农村工作,做好广大农村群众以除害防病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
6.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2)提供检验、B超、心电等相关辅助检查;
(3)针灸、艾灸、中频、神灯、推拿、拔罐等中医治疗;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价销售,为辖区内村卫生室提供药品统一采购;
(5)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5)为辖区内儿童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添加等营养及护理开展了咨询指导;
(6)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建档,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7)开展18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血糖,筛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一年4次面对面随访,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8)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9)严格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转诊到定点机构进行检查,对确诊患者开展入户随访、督导服药、评估、分类干预等项服务;
(10)卫生院建立对各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11)卫生院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工作制度,配备了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安全、非法行医检查;
(12)负责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
3.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品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53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17万元,占总收入的56.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14.25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39.75%;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6万元,占总收入的3.64%。
与上年对比单位2021年收入增加137.62万元,增幅34.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32万元,增幅42.70%;事业收入增加114.21万元,增幅114.16%;其他收入减少67.91万元,减幅77.6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为进一步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蔓延,做好防控防护工作,2021年财政加大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使单位完善隔离防控措施等项目;另一方面,单位开展了针对河外片区新冠肺炎核酸采集业务,增加了单位的业务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59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8万元,占总支出的25.76%;项目支出441.09万元,占总支出的74.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单位2021年支出增加180.28万元,增幅43.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8.64万元,减幅39.19%;项目支出增加278.92万元,增幅171.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增加防控的设施设备等项目,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0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98.64万元,减幅39.19%,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0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78.92万元,增幅171.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7.06万元,增加完善防控的设施设备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98%。与上年对比19.97万元,增幅6.91%,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投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53.08万元,项目支出155.7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为14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71万元,资本性支出为0万元,其他支出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8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2%。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劳务费用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4.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支出,以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公共卫生支出92.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发生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劳务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6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6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9万元,下降2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使用公车出行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护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资产总额56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16万元,固定资产22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3.02万元,无形资产9.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68.51 | 225.16 | 220.92 | 38.52 | 48.78 | 0 | 133.62 | 0 | 113.02 | 9.41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