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2.承担耿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耿马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作。
13.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14.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行政单位。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马县住建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和因应急指挥通信股(耿马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共设置3个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奋先”精神,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切实加强干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建设一支讲政治、重本领、敢担当、强作风的高素质住建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律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彻底根除“庸、懒、散、慢”等机关顽疾。
2.科学规划实施城乡规划,突出龙头作用。一是遵循城乡建设与发展规律,建立完善职责明晰、运转顺畅、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充实力量,县、乡、镇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强化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权限规划管理协调指导的工作力度。二是结合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类重点项目推进,加快耿马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重大项目为重点,始终把质量安全管理摆在首位,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所有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着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城镇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绿化美化,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及绿化达标单位活动。积极探索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居民创造生态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617277.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77277.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544502.14元,增幅 11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77277.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04502.14元,增幅112.35%;上年结转资金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减幅0.00%,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数增加,项目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617277.14元,其中:本年收入74617277.14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77277.14元(本级财力74477277.14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544502.14元,增幅 11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77277.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04502.14元,减幅112.35%;上年结转资金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0.00元,减幅0.00%,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数增加,项目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4477277.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477277.14元,其中:基本支出5231872.29元,项目支出69245404.85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404502.14元,增幅112.35%,其中:基本支出5231872.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77085.86元,减幅58.51%;项目支出69245404.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81588元,增幅208.25%;上年结转资金16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4.68万元,减幅93.74%,主要原因: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基本支出经费减少,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5231872.2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9749.73元,占基本支出的83.9%;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48807.36元。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预算数4389749.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73206.38元,减幅53.12%,主要原因: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调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348807.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115.68元,减幅37.59%,主要原因: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减少。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69245404.85元。其中:本年本级财力安排69245404.85元,本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支出变动原因:本级财力安排2020年预算数69245404.85元,比2019年下达数22463816.85元增加46781588元,增幅208.25%,具体情况如下:
3.新增9个项目计62495588元,具体新增2020年度县城污水处理 及2020年超量污水处理费4974428元、孟定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污水处理费及2020年在线自动连续监测运营维护费1700000元、抗震安居工程、四类重点对象、费四类重点对象贴息贷款2000000元、树脂瓦改造材料费1000000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176160元、2018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510000元2018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8000000元、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几乎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0000000元、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135000元。
4.调减4个原有项目计15714000元,具体调减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2)1440000元、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4)4234000元2019年提升人居黄项目资金(3)9190000元、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1)85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72723.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0458.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4.18元,主要用于他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0880.8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6674428.00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等费用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368100.00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等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78361.02元,主要用于行政到位正常运行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8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36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等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12677876.85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等支出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95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起亚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4855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建设资金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2844.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1024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488.00元)。
津贴补贴13616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628.00元)。
奖金604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495.00元)。
绩效工资8192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9252.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0458.88元(其中:基本支出390458.88元)。
职业年金缴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0880.85元(其中:基本支出270880.85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702.84元(其中:基本支出91702.84元)。
住房公积金292844.16元(其中:基本支出292844.16元)。
办公费4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00元)。
印刷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咨询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水费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元)。
电费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元)。
邮电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
物业管理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差旅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维修(护)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租赁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会议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培训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专用材料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劳务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委托业务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工会经费48807.36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7.36元)。
福利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7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
退休费472723.20元(其中:基本支出472723.20元)。
退职(役)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生活补助20592.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592.00元)。
办公设备购置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00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120元,与上年减少2880元,下降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120.00元,较上年减少2880.00元,下降8.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为:根据耿财发(2019)130号文件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按不低于3%比例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临沧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提前批次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各地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及2020年工作要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一级绩效目标2个,二级绩效目标7个,其中:产出指标3个,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金额、按照完成目标任务比例。效益指标1个,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度。满意度指标1个,居民满意度比例。计划管理指标2个,分别是投资计划转发用时达标率及“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资金管理指标2个,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及总投资完成率。项目管理指标2个,分别是项目开工率及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监督检查指标1个,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四)项目预期绩效
一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提升县城整体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县城。
二是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提升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是老旧小区改造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快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78361.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50814.63元,减幅61.56%,主要原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相应的经费划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住建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耿财综(2019)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城镇的棚户区进项改造,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及获得感。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城镇的棚户区进项改造,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及获得感。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预计支出1017616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预计开工时间2020年1月,预计完工时间是2020年12月,计划工期1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建设美丽县城,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