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闻快讯
耿政征预公告〔2024〕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团结水库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二、征收土地范围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32.8876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村10个村民小组,具体为耿马镇南木弄...
日期:2024-01-10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33 次
耿政征补充公告〔2024〕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等相关要求,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16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于2022年7月完成耿马香竹林二期160MWp农业光伏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八项工作。因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未取得,压覆过期探矿权,但该探矿权在系统中未注销,报件无法及时上报,导致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工作超期,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工作未中断,征收前期工作...
日期:2024-01-0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829 次
耿政征补充公告〔2024〕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等相关要求,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按照省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进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测算并开展了征地前期工作,我县将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并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
日期:2024-01-0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771 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一、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二、所有林区、草原和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均属于森林草原防火区。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
日期:2024-01-03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61 次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县辖区内部分区域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一)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天候禁止燃放和禁止销售。(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区,耿马镇白马社区、白塔社区、甘东社区、芒蚌社区、新城村、团...
日期:2023-12-29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921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以下简称“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云南省于2023年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11月9日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以下简称“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用地...
日期:2023-12-2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068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以下简称“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云南省于2023年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11月9日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以下简称“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用...
日期:2023-12-2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079 次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耿马自治县于2023年10月完成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并于2023年11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要求,现予以公布实施。附件:1.耿马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表2.耿马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地类调节系数表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
日期:2023-12-2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759 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的安排部署,根据《耿马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情况进行公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执行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
日期:2023-12-2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78 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12月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基本要素)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二、主管部门:县教育体育局三、实施机关:县教育体育局四、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五...
日期:2023-12-27来源:教育局浏览:545 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及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依法行政,避免以罚代管,保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执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进行公示。(详见附件)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附件2:《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附件3:《云...
日期:2023-12-26来源:县政府办浏览:413 次
日期:2023-12-19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429 次
2023年,耿马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耿马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
日期:2023-12-19来源:县司法局浏览:914 次
为确保临沧市耿马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临沧市耿马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项目拟征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香竹林村民委员会香竹林村民小组、勐撒镇丙令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小组、箐门口村民委员会麻立坪村民小组、勐简乡勐简村民委员会芒桌村民小组、大寨村民委员会沙坝街村民小组、老厂村民委员会菜园村民小组、别龙坡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大兴乡大户肯村民委员会户肯村民小组、班坝村民委员会下扎独村民小组、...
日期:2023-12-14来源: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浏览:764 次
为确保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项目拟征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下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波乃、上莫牙、下莫牙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1.7163公顷,农用地1.7163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园地1.7163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
日期:2023-12-14来源: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浏览:70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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