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涉及的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部分乡(镇)‘两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垃圾焚烧设施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1月22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问题基本情况问题描述:部分乡(镇)‘两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垃圾焚烧设施管理不规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整改进度:完成整改。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培训力度,提升...
日期:2023-12-11浏览:9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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