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闻快讯
耿政征补公告〔2023〕15号为确保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200MW复合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项目拟征收耿马自治县大兴乡岩榴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村民小组、新寨第二村民小组、新寨第三村民小组、新寨第四村民小组、岩榴第一村民小组、岩榴第二村民小组、岩榴第三村民小组、周家寨第一村民小组、周家寨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1.8876公顷,农用地1.8876公顷(不涉...
日期:2023-11-13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96 次
进入冬季,我县部分群众有食用草乌、附子习惯,为避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一、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更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主要用于非创伤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邀约他人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对于生产经营食品...
日期:2023-11-09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370 次
一、项目编号:LCSSZB2023068二、项目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云南丰园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双缅树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中标(成交)金额:¥2,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标段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服务时间:三年。自食堂正式营业起,自觉接受校方相关职能部门的...
日期:2023-11-0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495 次
耿马自治县涉及的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环保考核制度成为摆设。《临沧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自2017年1月出台以来,从未组织开展过专项考核。”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9月14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问题基本情况问题描述:环保考核制度成为摆设。《临沧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自2017年1月出台以来,从未组织开展过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评办、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日期:2023-11-07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123 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一)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经调查核实,耿马自治县水质断面达标,不存在水质超标的情况。一、问题基本情况问题描述: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2022年11月,临沧市断面优良率分别为93.8%、95.5%、95.5%。2020年以来,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有5个月...
日期:2023-11-07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853 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公示(一)耿马自治县涉及的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问题描述:2015年至2019年,耿马县施肥强度不降反升。)”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9月12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等5家县级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问题基本情况问题描述: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问题描述:2015年至2019年,...
日期:2023-11-07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56 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贺派乡人民政府召开了《贺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一、听证事由对《贺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二、听证会准备情况(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3年9月22日,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贺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日期:2023-11-03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532 次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勐简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乡镇规划,将成为指导勐简乡保护开发建设的空间总体纲领。二、制定过程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勐简乡人民政府会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勐简乡国土空间规划...
日期:2023-11-03来源:勐简乡浏览:368 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勐永镇人民政府召开了《勐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一、听证事由对《勐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二、听证会准备情况(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3年9月22日,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勐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日期:2023-11-02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18 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云南缈野酵母有限公司酵母硒及其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链接:查阅方式和途径: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耿马镇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云南缈野酵母有限公司内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耿马镇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周边的群众、社会团体。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
日期:2023-10-31来源:耿马绿色工业园区浏览:854 次
根据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计划安排,以及《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定于2023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耿马自治县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件。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23年10月31日08:00—12:00。(二)地点: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三、相关要求(一)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一张(纯...
日期:2023-10-30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794 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人民政府召开了《勐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一、听证事由对《勐撒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听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二、听证会准备情况(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3年9月19日,在耿马自治县人...
日期:2023-10-30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729 次
根据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有关要求,耿马自治县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第一轮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因部分考生自动放弃及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10月30日;地点: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组织股。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三、所需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同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为: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准考证2份;④如属于英烈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
日期:2023-10-30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737 次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综联发〔2023〕3号)、《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综联发〔2023〕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县财政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现已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准备工作,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各303户,现将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请广大市民给予监督。举报电话:6128059...
日期:2023-10-27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4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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