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等有关规定,通过耿马镇、四排山乡、勐永镇、勐撒镇、贺派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云南地质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调查核实,认定我县辖区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核销条件。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下列隐患点予以核销,现对核销点进行公告,公告期自发布起5个工作日。序号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统一编号核销条件1耿马镇弄巴村芒关组滑坡530926010099搬迁避让2四排山乡东坡村东坡丫口旧寨滑坡5309260101...
日期:2024-12-20浏览:12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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