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闻快讯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规划许可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作。耿马自治县中心城区共划定13个详细规划单元,此次编制了中心城区的8个城镇单元以及其他2个特殊单元,共4个片区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内容,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开,旨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一、公示时间2024...
日期:2024-11-28来源: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浏览:1310 次
一、起草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指导耿马自治县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
日期:2024-11-28来源: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浏览:1238 次
2024年4月17日,经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在昆明组织专家对云南省耿马县勐撒贺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编制的《耿马县润景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耿马县勐撒贺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进行了评审。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要求,现将《方案》及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方案》或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联系人、联系...
日期:2024-11-28来源:耿马县自然资源局浏览:1153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等相关要求,耿马自治县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4月3日在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完成了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补偿安置公告发布、组织召开听证会、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8项工作,因规划用地调整,我县对该批次用地规模进行核减,现将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四批...
日期:2024-11-28来源: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浏览:1204 次
2024耿马县水稻玉米理赔公示
日期:2024-11-26来源:财产保险浏览:1012 次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监管,整治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殡葬领域有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二、举报范围(一)殡葬行政管理部门、殡葬管理事业单位、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殡葬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规参股公墓建设、殡葬服务经营,与企业、中介机构勾连垄断服务项目,攫取高额利润等问题。(二)殡葬行政管理部门、殡葬管理事业单位、殡仪馆工作人员在工程招标、殡葬物资设备采购及销售、殡葬服务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等...
日期:2024-11-21来源:民政局浏览:1302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二、征收土地范围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2.3500公顷,共涉及1个乡(镇)2个村1个村民小组和1个村委会集体,具体为耿马自治县勐简乡勐简村民委员会小芒弄村民小组,大寨村民委员会集体。...
日期:2024-11-19来源: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浏览:1202 次
孟定镇芒美村选区选出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大因意外死亡;勐永镇芒佑村选区选出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萍因工作需要调离耿马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第一选区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表决大会,罢免李福军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正和辞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大、杨萍、李福军、张正和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
日期:2024-11-15来源: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浏览:1461 次
国道瑞清线K2861+850M、K2863+150M、K2864+200M处将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因增设桥墩防护设施(增设防撞护栏);瑞孟高速公路K340+020.0~K340+140.0主线左幅填方路基正下方G323国道K2862+50-K2862+360段将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0日,进行路基填方地质灾害处治工程施工,请行经该施工路段的车辆注意施工提示,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一、管制路段(一)G323国道瑞清线K2861+850M、K2863+150M、K2864+200M处增设防撞护栏施工。(二)...
日期:2024-11-13来源:县交通运输局浏览:1237 次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最新天气情况分析,影响我县西南气流减弱,大范围强降雨基本结束,气象部门已于11月8日15时30分解除了耿马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根据《耿马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11月8日16时15分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虽已解除,但本次降水时段长,量级大,后续次生灾害风险仍然存在。各级各部门要保持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密切关注雨水情,持续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
日期:2024-11-08来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浏览:1070 次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受西南气流影响,过去24小时,我县大范围出现大到暴雨天气,其中暴雨10站,大雨18站,最大雨量出现在贺派乡水平70.9毫米。预计今天白天至夜间降雨仍将持续,量级为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本轮强降雨持续时间长,降雨量大,影响范围广致灾风险高。耿马县气象局已于11月7日10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根据《耿马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11月7日10时45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
日期:2024-11-07来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浏览:1081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行〔2015〕10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开放式框架协议方式征集。此次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将作为2025-2026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使用,同时也作为财政部门核拨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的首要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由于第一次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较少,不能满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需要,故再次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5-2026年...
日期:2024-10-29来源:财政局 浏览:1095 次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其他民用建筑...
日期:2024-10-28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068 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通告》要求,张檬同志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聘为耿马自治县2024年特岗教师。现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883—6127238(耿马自治县特岗办)0883—6121300(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附件:耿马自...
日期:2024-10-25来源:县教育体育局浏览:1560 次
根据《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44号)、《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临安办发〔2024〕30号)和《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四个一批”工作的通知》(临安办发〔2024〕31号)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对耿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论证,提出了耿马自治县非煤矿山“四个一批”清单,已经十六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耿马自治县非煤矿山“四个一批”清单予以公...
日期:2024-10-22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16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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