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局)
索引号
gmx_mzzjj/2025-00003
发布机构
县民族宗教局
文  号
日期
2025-12-02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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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2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7)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一是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方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宗教知识纳入党校、“流动党校”等培训班授课内容,开展专题宣讲3场次500余人次,各级各部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129场次。二是深入实施“枝繁干壮”“石榴红”等重点工程,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

2.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深化拓展。一是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全域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6个。三是启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耿马沿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建设,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创建工作格局。四是规划主题旅游线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景区”,规划了一条甜美耿马——民族团结、幸福边关之旅主题旅游线路。

3.各族群众迈向现代化步伐持续加快认真落实好《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2024年我局已向上争取到各类资金11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9万元。

4.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2024年,我县在抓好各项建设指标巩固提升的基础上,聚焦基础设施建设扫尾、产业提质增效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持续加快项目实施,进一步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效。截至11月11日,共开工建设项目227个,计划投资4.0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89亿元,完成建设项目214个。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包括:综合办、宗教股、民族经济发展股、民族博物馆。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6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17万元,下降39.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17万元,下降39.9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减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收入。本年度本单位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8万元,占总支出的62.55%;项目支出99.86万元,占总支出的37.4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3.31万元,下降40.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3万元,下降8.37%;项目支出减少168.07万元,下降62.7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减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2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资金83.92万元,分别用于耿马县三个协会换届工作支出5万元;用于景颇族“目瑙”纵歌节开展庆典活动支出3万元;用于泼水节期间活动经费33.85万元;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办下乡调研、督查项目、材料打印耗材及宣传展板制作等4.08万元;用于耿马镇白塔社区和班幸大湾塘文旅项目建设20万元;用于开展边境行政村职业技能和普通话培训、民族团结宣传和边境文化长廊的制作17.99万元。

2.教职人员养老保险3.64万元,主要用于上缴2024年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

3.民族博物馆精品布展经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博物馆小洋楼布展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7.17万元,下降39.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减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5%,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7%;其中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118.1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元,主要用于“目瑙”节活动支出、耿马县三个协会换届工作经费等;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55.33元,主要用于民族博物馆小洋楼布展工作支出;2013404宗教事务3.64万元,主要用于上缴2024年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1.08万元用于现代化边境行政村办公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增加民族宗教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17.09万元,增长9.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增加民族宗教工作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7%,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退休人员死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人,缴费基数减少,故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减少,故本年度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6.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8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0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1.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职工减少医疗保险缴费人数减少,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2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3%。其中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56万元用于耿马镇白塔社区和班幸大湾塘文旅项目建设、边境村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培训等;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和边境文化长廊的制作等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上级补助的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中增加普通话能力培训资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17.19万元,增长147.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上级补助的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中增加普通话能力培训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完成年初预算的73.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增加,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万元,决算为3.1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下降33.1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车辆修理次数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82%,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51.5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车辆修理次数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1.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18%,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62.34%。增加原因是上级对宗教工作调研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下降33.1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车辆修理次数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比上年同期减少2.06万元,下降51.5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车辆修理次数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比上年同期增加0.48万元,同比增长62.34%,增加的原因是上级对宗教工作调研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边境幸福办工作相关等专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边境幸福办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0.0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79万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车辆修理次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5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6万元,固定资产5.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通过对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的分析,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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