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等。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 )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普从柱
副局长:段宝清、甄太康
主要负责人简历
普从柱,男,拉祜族,1976年9月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
现任中共耿马自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主要负责:协助部长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事务领域归口管理工作;主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宗教事务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牵头抓好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
内设2个股室:民族经济发展股 、宗教股;下属1个股所及事业单位:耿马自治县民族事务服务中心(加挂耿马自治县民族博物馆、耿马自治县海外文化教育中心、耿马自治县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