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15:40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264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实际,把握优环境、促竞争、保安全、重维权、提质量、严监管等重点工作任务,拓宽市场监管领域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公开质量,畅通群众信息知晓渠道,为促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公开信息15,其中,“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公开7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专栏公开6条,“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2条。同时运用政务新媒体做好政务公开,定期在“耿马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宣传和相关信息公示,积极转发推荐发布的重要信息,共发布信息41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从信息产生、审核到发布的内部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严格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严格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清查,及时调整或废止失效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执法等信息公开服务,同步运营政务新媒体账号,强化耿马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建设,重点推送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及消费提示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对本年度公开内容、时效及平台运行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统计与年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与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8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的渠道较为局限,主要依赖官方网站等传统途径,未能充分利用视频号扩大影响力。二是对于公众反馈的收集与回应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与公众的互动性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除官方网站等传统途径外,充分利用视频号等方式扩大影响力。制作生动有趣的短视频,以直观的方式向公众传递信息。二是加强公众反馈的收集与回应,通过在线留言板、咨询热线等,及时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应,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性,有效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