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验情况公示
一、具体问题描述
临沧市7条高速公路和1条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但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项目建设环保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责任单位:耿马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具体整改措施
(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建设方严格执行环保措施的落实。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和生态治理。同时,按照《生态恢复方案》,及时开展重点工程生态修复工作。
(二)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领域清洁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运输扬尘、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及废弃物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场地弃土场设置和施工现场垃圾、废水处置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力推行清洁施工“六个100%和六个不准”,认真落实防治施工和运输扬尘。
五、整改情况
耿马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现场检查监管制度,对施工现场发现的不执行环评环保措施的行为,予以整改。严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六个100%和六个不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道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立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严格执行“一项目一方案”。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