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政征预公告〔2023〕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耿马自治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二、征收土地范围征收范围...
日期:2023-08-31浏览: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