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3419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协助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速报震情和灾情;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管理和监督全县震害预测工作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
7、管理和监督以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9、负责保护本行政区的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迹。
10、承担县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县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履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1、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3、扎实抓好党建工作。
4、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5、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1)地震监测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地震监测手段多学科、综合化。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目前耿马自治县共有地震监测手段5项,分别是地震流动观测、地下流体水位仪、地下流体水温仪、地震断层二氧化碳气体检测、陆态网络监测。切实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为提升地震科研水平打下基础,强化地震前兆监测,构建起多学科、高精度、实时动态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的地震综合观测的多手段、多学科、综合化。二是震情值班及震情跟踪监视制度化。制定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实行24小时震情跟踪监视值班制度,把值班值守工作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全年地震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转,采集分析处理上报地震监测微观数据,收集核实各种地震宏观异常信息,快速应对处置突发地震事件,截至今年10月15日,共处置县内突发地震事件2起,编报《震情通报》2期、《灾情速报》2期,编报《震情跟踪月报》10期。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的工作落实,为防震减灾工作和地球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震情分析会商规范化。建立并执行月度震情分析会商制度,如有突出异常和显著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震情会商,给出综合判定意见。四是宏观异常观测常态化。切实加强辖区内宏观观测网点建设,不断完善宏观观测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宏观观测网点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每月与宏观联络员至少联系1次的工作制度,当出现重大宏微观异常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专题研究,及时上报、及时核实、及时分析研判、做到不过夜,及时上报落实情况。五是做好我县近期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防范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高考和节假日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对策。
(2)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不断进步。深入到乡(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10次,对建项目业主进行宣传讲解政策法规。
(3)加强群测群防工作。一是抓好“三网一员”建设。调整充实 “三网一员”防震减灾群测群防队伍。二是建立健全“三网一员”管理制度。当出现重大宏微观异常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分析研判、做到不过夜,及时上报。
(4)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工作培训。5月28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县地震局组织全县群测群防联络员,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民族乡、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和基层防震减灾助理员和联络员共150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邀请省、市地震局专家讲课,达取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5)实施好耿马县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工作。加强对震动观测台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建立预警仪器台站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乡镇分管地震工作的领导及防震减灾助理员为管理维护责任人,防震减灾助理员具体负责预警仪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预警台站仪器全部运行正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单位内设办公室及震防法规股两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
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减少16.5%,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5万元,占总支出的97.57%;项目支出2.72万元,占总支出的2.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7.99%,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85万元。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7.7%,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万元。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18.13%,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7.99%,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4%。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38.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地震局公车没有保留。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9万元,下降8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地震局公车没有保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地震局领导到耿马县地震局调研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5万元,占总支出的97.57%;项目支出2.72万元,占总支出的2.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7.99%,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震局资产总额7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5万元,固定资产4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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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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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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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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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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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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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8.77 |
34.05 |
44.72 |
3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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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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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表上的数字应满足该公式,故应填净值)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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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