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slga/2024-00006
发布机构
县森林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0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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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1201000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森林公安局部门情况

  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2、主要工作。

   牢固树立科技强警的战略思想,坚持向科技要警力、战斗力。着力抓好办公自动化运用、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警综平台建设运用。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强化社会服务功能,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部门人员编制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89349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3499.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3485900.00元相比增加1407599.7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453291.39元,其中:基本支出4970860.92元,占总支出的91%,与上年2794900.00元相比增加2175960.92元增加43.7%;项目支出482430.47元,占总支出的8.84%与上年相比减少505269.53元,减少104%。

  (一)基本支出情况。人员经费支出3656177.49元与上年2393500.00元相比增加1262677.49元,增长52.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14683.43元占基本支出的26.4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430.4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3499.75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收入3485900.00元相比增加1407599.75元。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329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782600.00元相比增加1670691.3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67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公安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2527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26831.60元,占一般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农林水(类)支出4306038.85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

  5.住房保障(类)支出227349.00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7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80.18元,完成预算的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33.00元,完成预算的64.7%。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75419.82元,下降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452.82元,下降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67元,下降5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的重要制度故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47.18元,占77.9%;公务接待费支出5633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47.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47.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3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3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683.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3324.9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装备数量、加大民警后勤保障力度,加强执法质量投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耿马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4209722.07元,其中,流动资产6396661.29元,固定资产3913025.88元,在建工程3900034.90元,无形资产1488698.1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276045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702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209722.07

6396661.29

     

496529.00

  

1604996.20

  

3900034.90

1488698.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3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3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货物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391328.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 保障了本部门的执法质量,财政投入为部门执法提供了资金的支持,确保执法任务顺利开展。

  2. 不断加强了警务保障水平。争取到的经费保障确保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安网络与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安防系统建设。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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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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