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slga/2025-00000
发布机构
森林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2-15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作者: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5 字体:【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补充相关名词解释

  

根据《关于对2017年度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整改和补充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进行整改,现将决算公开不完整的名词解释部分进行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