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slga/2024-00005
发布机构
森林警察大队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2
耿马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公安局  浏览次数: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1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确保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案件高发态势。扎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火清明”巡护活动,消除了林区治安隐患,切实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

2、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维护林区安全稳定。认真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并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都成为综治宣传员,做好对家庭成员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地开展走访,发放宣传材料16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5条。

3、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深入农户家中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实时了解挂钩农户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帮助村民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机构设置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涉密,按保密规定不公开。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01万元,占总收入的98.76%,与上年对比减少65.65万元,减幅10.7%,主要原因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6.89万元,占总收入的1.24%,与去年相比增加6.89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增加林业局防火经费、市局奖励、办案补助经费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8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万元,占总支出的69.13%,与上年相比增加8.83万元,增幅1.65%,主要原因办案业务费、办公费支出;项目支出242.72万元,占总支出的30.87%,比上年增加242.72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3万元,增幅1.65%,要原因增加办案业务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72万元,增幅100%。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6.3万元,支付基建项目建设款;执法与监督6.42万元,支付装备购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1.55万元,增幅为47.04%,主要原因为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5%。主要用于建设局机关和福荣所业务技术用房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7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4%。主要用于辅警补助支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上年有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案件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09万元,增幅35.63%,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辅警补助经费、职工保险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359.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5.24万元,固定资产608.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0万元,无形资产206.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4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58.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31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89.1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9.68

465.24

608.29

522.06

0.45

85.78

80

206.1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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