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1、在耿马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与建设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耿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促发展、关注民生促和谐、推进法治促民主、维护大局促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一是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向县委请示、事后向县委报告制度。二是坚决执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三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体制优势,完善人大工作机制,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2、围绕县委决策,依法行使各项职责职权。顺利召开了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截至12月,共召开主任会议13次,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个,开展专项调研、视察31次。一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突出工作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努力推动全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调整情况的备案报告、关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年度环境目标评价报告、实施《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视察、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开展全县河长制执行情况督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对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外事工作、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文化市场管理情况、城乡规划工作、环境目标工作、茶叶产业、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规划进行专题调研,对重大规划、巨额贷款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决议,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截至12月,依法作出了23项决定、2项决议和10个审议意见。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截至12月,常委会共任免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 工作人员32人次,其中,任命14人,免职15人,辞职3人。
3、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推动依法治县进程。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发挥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推进法治耿马建设。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合理诉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2月,共接到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信访5件(已办理回复),年内未接到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办结率和解决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参与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自治县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情况调研,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参与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沧市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赴临沧调研立法工作、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临沧市妇幼保健工作、中缅边境临沧段界务管理维护工作、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市蔗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
4、做好代表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一是保障代表活动经费。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活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二是拓宽代表参与渠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为代表参政履职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三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截至12月上旬,自治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3件建议已办理89,办复率86.4%,代表满意率达100%。四是认真开展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为群众办实事35件,提出意见建议5条;五是扎实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工作。建设了9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95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分别为每个站(室)配合了门牌、档案柜、档案盒、工作制度、工作台账等设备。六是继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选举任免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174名县级人大代表、556名乡镇人大代表及189825名选民的信息录入工作,为准确掌握代表履职情况和选民的信息奠定了基础。
5、参与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以精准扶贫为抓手,扎实做好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先后派出3名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派出3批13人次工作人员到挂钩村参与普查和成效考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4批次118多人次开展回访工作,为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打牢基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县级领导挂钩服务重点项目、河长制等中心工作,为克期完成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常委会机关以构建和谐平安耿马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住户进行宣传和排查摸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6、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今年来累计参加各类培训36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先后举办2期集中学习读书班、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学习工作,坚持开展每周学习制度,抓实抓活各项学习制度的有效落实。四是加强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切实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共修订和完善机关制度建设19项,为机关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保障。六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人大常委会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实施办法,严守党章党纪党规,维护人大常委会机关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如下: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设下列5个专门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98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851.73万元对比增加134.99 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大会议经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增加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96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89万元,占总支出的91.38%;项目支出82.83万元,占总支出的8.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839.48万元对比增加121.24万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大会议经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7.89万元。与上年支出809.68万元对比增加68.21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本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单位部分)含2019年代缴部分以及工资正常晋升、职业年金记实单位部分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3万元。与上年支出29.81万元对比增加53.02万元,增长177.84%。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项目资金60万元,其中:临沧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基层人大履职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补助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和联络站建设、自然灾害应急补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视察、调研和组织的各种培训等活动;年初下达人大会议指标3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县级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产生的培训费、会务费、参会代表的食宿费、误工费、会议材料费、打印费等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一是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一年一次的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二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组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三是坚持邀请不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观摩学习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履职培训。
2.扎实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代表建议115件。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有关领导亲自部署交办代表建议,高位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和督办工作,及时掌握办理工作的整体进度和办理时限,注重听取和收集代表的反馈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通报相关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三是针对8件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一一走访撰写建议代表,听取他们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全面了解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和办理情况,最大程度地增强办理实效。11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办复率达100%。其中,A类有45件,占39.1%;B类有54件,占47%;C类有16件,占13.9%。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表115份,其中:满意111份,占96.5%;基本满意4份,占3.5%。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撰写审查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3.积极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一是行文要求并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县级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结合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视察主题,拟定视察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视察活动。二是多次组织若干名市、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政府落实相关工作征求意见会,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政府相关工作的落实,以及改进工作作风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
4.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积极发挥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的职能,切实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工作,并通过督办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走访基层代表等形式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听取和征求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
5.开展好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按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工作方案〉》(临人办发〔2020〕62号)要求,结合耿马实际,拟定了《开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工作方案》,并确定四排山乡芒翁村和大兴乡岩榴本为试点,目前,正在按方案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为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839.49万元对比增加121.23万元,增加14.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大会议经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73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人大会议费和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12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210类)支出4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221类)支出4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财政配入当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比较增加0.18万元,增长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比较减少0.18万元,下降7.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保工资、保机构运转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把“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71.94%;公务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占28.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3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和工作相关并符合接待相关规定和手续的上下级接待。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8万元,与上年62.58万元对比增加9.9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整增加公务交通费补贴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补贴、、公务出差、会议培训、公务接待、邮电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0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7.46万元,固定资产35.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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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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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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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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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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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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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03.42 |
367.46 |
3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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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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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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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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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他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