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gmzzxsfj/2025-00004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2-13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gmjyunj  浏览次数:24 字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职能是: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云南省司法厅和临沧市司法局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5.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服务等工作。6.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7.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的计划财务和物资装备;负责统筹制定县司法局基本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规划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审核及公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上报等人事工作。9、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县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10.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

内设机构7个:1.办公室;2.纪委(纪检监察股);3.政工股(警务办公室);4.法治宣传股(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牌子);5.基层工作股;6.公律股(公证工作股、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7.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牌子)。

派出机构9个:耿马司法所、孟定司法所、勐撒司法所、勐永司法所、大兴司法所、芒洪司法所、四排山司法所、贺派司法所、勐简司法所。

下属事业单位10个:县公证处、耿马镇法律服务所、孟定镇法律服务所、勐撒镇法律服务所、勐永镇法律服务所、大兴乡法律服务所、芒洪乡法律服务所、四排山乡法律服务所、贺派乡法律服务所、勐简乡法律服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要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早学习、早思考、早谋划,抓住重点,创新思路,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二)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走边关”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打好“边境、民族”普法品牌,进一步深化探索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普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2月底前完成孟定镇、勐永镇、华侨管理区等15“七五”普法创建工作示范单位总结考评工作。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县级中期检查督导,重点对规划确定的宣传任务和工作措施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完成四排山乡、贺派乡、大兴乡、芒洪乡永久性法治文化长廊建设。

(三)准确把握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平安耿马建设。抓好“民情联系点”建设推广工作,在巩固原有284“民情联系点”的基础上,争取完成687“民情联系点”建设任务,实现全县971个村民小组全覆盖,使“民情联系点”建设成为耿马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边疆和谐稳定方面的一大亮点。

(四)强化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和安置帮教工作,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分别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落实不定期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机制和每半年一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做到不脱管、漏管、不虚管,切实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年内实现重点帮教对象和“三无”人员100%必接必送,一般帮教对象衔接率达90%以上,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100%。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牵头与公安、卫计局等部门做好青山社区涉毒特殊人员管理工作。

(五)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在巩固完善已建孟定司法所的基础上,完成其余8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司法所职能职责,夯实基层发展基础,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地勘、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跟踪协调,汇报落实项目资金,争取县局业务用房明年初开工建设,并将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纳入一并建设。继续加强和完善片区中心司法所试点工作,通过创新机制,统筹资源,优势互补,合力攻坚,着力破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效力低下”的难题。

(七)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承诺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律师违规惩戒、诚信评价和诚信档案制度,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加强公证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公证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坚决杜绝错证,假证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完善12348”“一号通”法律援助热线服务,切实加大援务公开力度,紧扣难点热点民生工程,及时提供法律帮助。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和基层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建设巩固和提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712月统计,本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9人(其中:含参公管理17人、财政补助22人)。截至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3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17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5.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5.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5.31万元(本级财力1135.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5.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3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行政运行886.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经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5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财政原渠道发放部分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工伤、生育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4.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比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60.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比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35.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33.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4.93万元,津贴补贴460.19万元,奖金12.19万元,绩效工资43.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7万元;住房公积金6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9万元,其中:办公费113.4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9万元,其中:退休费36.53万元,生活补助2.8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未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较2017年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增资。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增加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18年年初预算9.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三公”经费本年比上年预算23.16万元减少13.98万元,减少60.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98万元,主要原因:执法执勤用车经费全部扣除。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7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13.4万元,工会经费1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7.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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