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护士在除省、市级直属和联系的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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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部门 |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业务联系人 |
文蕾、熊建敏6127422 |
到大厅次数 |
1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年审或年检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所需材料数量 |
9项 |
网办深度 |
线下办理 |
网上申请 |
云南政务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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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87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卫生健康局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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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六: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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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查询网址 |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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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及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设立依据:
序号 |
依据名称 |
依据描述 |
1 |
《护士条例》 |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办理条件:
序号 |
条件内容 |
1 |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
新注册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及要求 |
格式文本 |
示范文本 |
审核要点附件 |
材料来源 |
审查要点说明 |
1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三表合一) |
原件1 |
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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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身份证 |
复印件1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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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
复印件1 |
学历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临床实习证明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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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复印件1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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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6个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
原件1 |
1.体检需包含胸片结果,其余为常规体检项目; 2.体检表需使用《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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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
复印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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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
原件1 |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 |
||||
8 |
近6个月内、二寸白底正面彩照(约50mm*35mm) |
3 |
一张贴申请表/一张贴体检表/一张贴护士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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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三年未注册者需提供指定医院三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合格证明 |
原件1 |
补办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及要求 |
格式文本 |
示范文本 |
审核要点附件 |
材料来源 |
审查要点说明 |
1 |
云南省《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
原件1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无 |
2 |
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1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无 |
3 |
近期2寸(约50mm*35mm)免冠正面彩照 |
原件1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无 |
4 |
该执业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
原件1 |
无 |
无 |
无 |
自备 |
无 |
信息修改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及要求 |
格式文本 |
示范文本 |
审核要点附件 |
材料来源 |
审查要点说明 |
1 |
《护士执业证书》信息修改申请表 |
原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无 |
2 |
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无 |
3 |
要求更改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原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1.修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修改毕业学校、学历、专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4 |
《护士执业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无 |
5 |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无 |
无 |
无 |
注销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及要求 |
格式文本 |
示范文本 |
审核要点附件 |
材料来源 |
审查要点说明 |
1 |
《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1份 |
原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无 |
2 |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
原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无 |
3 |
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文件 |
原件 |
无 |
无 |
必要 |
自备 |
1、死亡的需提供已注销户口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需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流程: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受理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决定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
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
发证 |
文蕾、熊建敏 |
即办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