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投资促进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09:2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号)要求,现将耿马自治县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耿马县政府网站(https://www.yngm.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83-61299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耿马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聚焦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围绕耿马县减税降费、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市场监管、征地补偿、社会救助、食品安全、重大会议、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信息集中公开,年内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公开信息共计832条。二是以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为突破口,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2022年8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新增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三是在政府网站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栏,并按要求公开耿马县“利企惠民政策”相关信息共计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接收申请渠道、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更新完善。2022年,耿马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策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在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制定下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2022年共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篇。二是加大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力度。2022年,共发布《耿马自治县2022年稳增长35条政策措施》等解读材料6篇。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在政府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新建规范性文件库,全面归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截至目前,耿马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7件,已全部公开发布。二是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同时定期开展隐私排查并跟踪反馈整改情况,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维护与管理,制定下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专栏信息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细化政府网站专栏及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管,完善机制。二是根据《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对未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及时通知开办单位按照程序做好报备工作,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截至目前,耿马县完成备案登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有20个,正在完善相关备案程序9个。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按照市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制定本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中,分值占总分值的4%。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对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错敏词等情况进行日监测,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及时、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96.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所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群众关注度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各乡镇、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队伍稳定性差,业务能力普遍不高。三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仍有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二是采取以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利用监测系统,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县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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