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号)要求,现将耿马自治县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耿马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yngm.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83-61299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耿马自治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县政府网站“耿马投资”、“营商环境建设”、“乡村振兴”、“稳岗就业”、“涉农补贴”“义务教育”等栏目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在政府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栏目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各栏目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27条。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分领域编制发布本地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并督促列入适用主体清单的本地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共有65个企事业单位发布了相关信息。四是按照省、市有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回头看”,以国家32个标准指引为依据,对全县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新一轮排查,更新完善,并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对公开领域的标准目录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并在政府网站专栏适时动态调整更新。五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结果公开”公开2023年耿马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六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报审政策性文件时,同步报审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运用图表、问答、图文等形式多方位解读。2023年,共发布解读材料13篇,均采用图文形式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在线受理、表格下载、公开查询,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渠道。指定专人每日查看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确保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五个环节工作,做到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2023年,耿马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累计办结9件,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定《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明确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文成文后应附注标识,规范标识公开属性。2023年,政府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发布的10份文件,都按规定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二是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组织全县27个部门认真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统一在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并督促各部门按目录规范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三是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及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同时定期开展隐私排查并跟踪反馈整改情况,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在政府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专栏,新建规范性文件库,按照国家和我省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在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7份。二是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符合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7668-2019)。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三是根据《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遵循集约原则统筹政务新媒体建设,对同一个单位的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进行整合或注销,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维护较差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注销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良性运转。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系统对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错敏词等情况进行日监测,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及时、高效。二是认真抓好2022年度全国或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以及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11月1日组织1名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参加省对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存在问题集中整改。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于2023年8月4日在县政府六楼视频会议室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32人参加全市2023年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责任分解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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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2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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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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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7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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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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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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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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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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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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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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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26.2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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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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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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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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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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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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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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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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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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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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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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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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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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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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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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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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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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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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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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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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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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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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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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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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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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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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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力量配备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不到位,部分新同志对政务公开业务不熟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所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群众关注度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及错敏词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方面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部门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网站栏目责任单位,要求各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公开工作责任压实到具体个人。同时,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职责,理顺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严格新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加强已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内容审查,提高更新频率。积极运用监测系统对政务新媒体运行进行实时监测、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三是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低级错误,进一步强化提升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