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181号)。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情况该项目于2025年3月19日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181号)。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日期:2025-04-11浏览:547